根据《关于开展2026年高校“青蓝工程” 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院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认真评审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,拟推荐:
张正勇老师为“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”;
万良琪老师为“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”;
公示时间:2026年3月1日-2026年3月4日。
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向学院实名反映。联系电话:8671833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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